(1)
设所求x千米、甲速V,则
C点相遇——用时:270/V;乙速:(x-270)/(270/V)=(x-270)V/270
D点相遇——甲行:270-30=240;用时:240/V
x-240={[(x-270)V/270]*(1+20%)}*(240/V)
x-240=1.2*240*(x-270)/270
0.2*240=(1.2*8-9)*x/9
x=720(千米)
(2)
此题中的相遇理解为包括追及,第一次相遇共走了2个全程;第二次相遇为追及,乙比甲多走了2个全程;第三次相遇为迎面相遇,共走了4个全程;甲共走了1个全程,乙共走了5个全程,所以甲乙的速度之比为1:5;
第一次相遇:甲走了(1/6) ×2=
1/3全程;
第二次相遇:甲走了
(1/4)×2=
1/2全程;差为
1/2 -1/3=1/6全程,为36千米;
第三次相遇点与B地的距离为:1/3全程,
所以为36×2=72(千米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