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妈把两周的生活费给了小华,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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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不知道你学解方程了没有,如果学了,设原来的生活费是X,可以列出方程式X*0.35+90=1.25*X,(第一周花剩下的钱数加上90元等于妈妈给的钱数的1又四分之一倍).

2.没有学习解方程的话,可以这样理第一周小华花了总钱数的65%,第二周妈妈给了90元后多出了原来钱数的1/4,说明90元=原来总钱数的65%+原来总钱数的1/4,那么用90/(65%+1/4)=原来的总钱数.

两种方法都可以算出原来的钱数是100元.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到你,小朋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