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题思路:由甲速度:乙速度=30:20=3:2 可知,第一次相遇时甲走了全程的[3/3+2],乙为[2/3+2];从第一次相遇到第二次相遇,两人又共走了两个全程,则从第一次相遇的地点到第二次相遇,甲又行了2×[3/5]=[6/5],即到起点还有[6/5]-1=[1/5],所以第二次相遇的地点距第一次相遇的地点是相差全程的[3/5]-[1/5]=[2/5],故A、B两地相距20÷[2/5]=50(千米).
20÷[[3/3+2]-([2×3/2+3]-1)]
=20÷[[3/5]-[1/5]],
=20×[5/2],
=50(千米);
故答案为:50.
点评:
本题考点: 相遇问题.
考点点评: 在相遇问题中,此类到达目的地又返回第二次相遇的,都共行了全程的三倍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