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设AB两地相距x千米,因为时间相等,速度不变,所以第一次相遇所走的路程比和第二次相遇所走的路程比相等.
根据题意,第一次相遇甲走了48千米,乙走了 x-48千米.第二次相遇时甲走了2x-94千米,乙走了x+94千米.
又比值相等,即48/(x-48)=(2x-94)/(x+94),
计算出x=0(舍去)或者x=119
所以AB两地相距119千米
2.由已知,可以得出两人的速度和为3000/20=150(米/分钟)
设小王的速度为x米/分钟,则小李的速度为(150-x)米/分钟
根据第2次相遇,(11+15)x+ 11(150-x)=3000
计算出x=90(米/分钟)=5400(米/小时)
所以150-x=60(米/分钟)=3600(米/小时)
所以小王每小时走5400米,小李每小时走3600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