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相遇,两人合走了一个全程,第二次相遇,两人合走了三个全程,第四次相遇,合走了五个全程,第五次相遇,合作走了七个全程.
第一次相遇,距离A点6千米,甲就走了6千米,第二次相遇,甲走了6×3=18(千米),应该是甲走到B地后,回头走了4千米.所以全程为:18-4=14(千米)
第五次相遇,7个全程,甲走了:6×7=42(千米)
42÷14=3(个全程),正好走了3个全程,应该就在B点上.距离B点为零.但是这个应该算是追上的不算相遇.那就应该看下一个,那就是第六次相遇,9个全程.甲走了:6×9=54个全程
54÷14=3.12 上一个在B点,加两个全程:甲走了:6×2=12(千米)<14(一个全程)
所以,走在从B到A的路上,距离B点12千米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