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题思路:先算出以100m/s 的速度行驶前三分之一的路程所用的时间,再算出以120m/s的速度行驶了后三分之二的路程所用的时间,最后根据平均速度为总路程与总时间即可求出;
同理求出返回时以100m/s 的速度行驶前三分之一的路程所用的时间,再算出以120m/s的速度行驶了后三分之二的路程所用的时间,最后根据平均速度为总路程与总时间即可求出.
从本溪到沈阳,由v=[s/t]可得,前三分之一的路程所用的时间:t1=
1
3s
100km/h,
后三分之二的路程所用的时间:t2=
2
3s
120km/h,
全程的平均速度:v=[s/t]=[s
1/3s
100km/h+
2
3s
120km/h]=112.5km/h;
从沈阳到本溪,由v=[s/t]可得,前三分之一的路程所用的时间:t3=
1
3s
100km/h,
后三分之二的路程所用的时间:t4=
2
3s
120km/h,
则返程时全程的平均速度:v′=[s/t′]=[s
1/3s
100km/h+
2
3s
120km/h]=112.5km/h.
故答案为:112.5;112.5.
点评:
本题考点: 速度公式及其应用.
考点点评: 本题考查了平均速度的计算,弄清不同阶段路程对应的时间是解题的关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