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小方步行速度为x(m/分),爸爸骑车速度则为4x(m/分)
第一次追上处:9x+(9x/(4x-x))x=12x(米)
所以爸爸返回所用时间:12x/4x=3(分)
此时爸爸与小方距离差为12x+3x=15x(米)
第二次追上处:15x+(15x/(4x-x))x=1000
15x+5x=1000
x=50(m/分)
所以爸爸骑车速度为50*4=200(m/分)
照一楼仁兄的说法小方速度为250米每分
估算一下,小方刚开始就走了9分钟,也就是250*9=2250米
那么第一次追上处应该远大于2250米处
那么第二次追上处又怎么可能在距家1000米处呢,明显错了嘛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