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生物题,赶.已知小麦抗锈病是由显性基因控制,让一株杂合子小麦自交获得F1,淘汰其中不抗锈病的植株后,再自交获得F2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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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假设F1只有4株,抗锈病有三株,且基因型为AA Aa Aa

假设F1选择后的三株植物自交也分别产生四株,则一共有12株,其中不抗锈病的只有两个Aa的后代中的两个aa,所以为1/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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