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9月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四项决定是
2个回答

会议一致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、纪年、国歌、国

旗的4个决议案,决定:
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,自即日起改名为北京;

(二)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年采用公元,本年为1949年;

(三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正式制定前,以《义勇军进行曲

》为国歌;

(四)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,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

团结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