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(PROMISSORY NOTES)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,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,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.我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的定义是: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,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.第2款接着规定,本法所指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,不包括商业本票,更不包括个人本票.
分为两类:一般本票和银行本票
一般本票(PROMISSORY NOTE):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,票据可以是即期本票,也可是远期本票.
银行本票(CASHER'S ORDER):出票人是银行,只能是即期本票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