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辆小车由A地去B地,第一次去时速度是原来的140%,结果提前1小时到,第二次先用原速度行驶4千米,在用原速度的14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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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A地到B地的距离为s,原速度为v,原来所用时间为t

则可以得到

s/1.4v+1=t

4/v+(s-4)/1.45v+40/60=t

s=vt

有上述三式可得

s=756/73千米

t=3.5小时

v=216/73千米/小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