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译:有关这件事记载在《神仙》(这个)传记上.
可以看出来,这个“之”为音节助词,无义,可以省略,
下面是“之”的用法统计:
1、代词.
(1)可以代人、代物、代事.代人多是第三人称.译为“他”(他们)、“它”(它们).作宾语或兼语,不作主语.
例①:作《师说》以贻之.(代人,作宾语.)
②:輮使之然也.(代物,作兼语.)
③:人非生而知之者.(代事理,作宾语.)
(2)指示代词,表近指.可译为“这”,通常作复指性定语.例: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.
2.助词.
(1)结构助词,定语的标志.用在定语和中心语(名词)之间,可译为“的”,有的可不译.
例①:若能以吴、越之众与中国抗衡.例②: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.
(1) 结构助词,补语的标志.用在中心语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为“得”.
例:古人之观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虫鱼、鸟兽,往往有得,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.
(3)结构助词,宾语前置的标志.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,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,译时应省去.例:宋何罪之有?(即“宋有何罪”.)
(4)结构助词,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可不译.译时也可省去.
例①:师道之不传也久矣!欲人之无惑也难矣!例②: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.
(5)音节助词.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,译时应省去.
例①:倾之,烟炎张天.例②: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