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例神仙之传选择:1.认为2.代词3.的4.无意5.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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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:有关这件事记载在《神仙》(这个)传记上.

可以看出来,这个“之”为音节助词,无义,可以省略,

下面是“之”的用法统计:

1、代词.

(1)可以代人、代物、代事.代人多是第三人称.译为“他”(他们)、“它”(它们).作宾语或兼语,不作主语.

例①:作《师说》以贻之.(代人,作宾语.)

②:輮使之然也.(代物,作兼语.)

③:人非生而知之者.(代事理,作宾语.)

(2)指示代词,表近指.可译为“这”,通常作复指性定语.例: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.

2.助词.

(1)结构助词,定语的标志.用在定语和中心语(名词)之间,可译为“的”,有的可不译.

例①:若能以吴、越之众与中国抗衡.例②: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.

(1) 结构助词,补语的标志.用在中心语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为“得”.

例:古人之观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虫鱼、鸟兽,往往有得,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.

(3)结构助词,宾语前置的标志.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,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,译时应省去.例:宋何罪之有?(即“宋有何罪”.)

(4)结构助词,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可不译.译时也可省去.

例①:师道之不传也久矣!欲人之无惑也难矣!例②: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.

(5)音节助词.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,译时应省去.

例①:倾之,烟炎张天.例②: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