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时,上山速度为每小时2千米,为下山速度的2/6=1/3
如果平路也按来时速度的1/3,每小时行4.5×1/3=1.5千米
那么返回时所用的时间就是来时的3倍,为:
55×3=165分钟
现在只用了1.5小时=90分钟
少用了165-90=75分钟=5/4小时
单独看平路部分:
若每小时行1.5千米,那么每行1千米,需要1/1.5=2/3小时
若每小时行4千米,那么每行1千米,需要1/4小时
每行1千米,相差2/3-1/4=5/12小时
现在一共相差5/4小时
所以平路部分为(5/4)/(5/12)=3千米
来时走平路需要3/4.5=2/3小时
下山路走了55/60-2/3=1/4小时
所以下山路为6×1/4=1.5千米
所以甲乙距离为3+1.5=4.5千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