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工程队想共同承包一项工程,甲单独做30天完成,乙单独做20天完成,合同规定15天完成,否则每超过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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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问1:正常情况下,甲、乙两队均不能单独履行该合同,因为甲、乙两队单独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工期均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期,即甲乙两队单独承包均会造成工期延误而形成合同违约.

答问2:设甲每天的平均工作进度为C1,乙每天的平均工作进度为C2,甲乙两工程队合作完成总工作量的75%所需时间是T0天,则

1、合作完成总工程量75%所需时间T0的计算如下:

总工程量C=C1*30=30C1=20*C2=20C2,=> 30C1=20C2 =>C2=3/2*C1

T0*C1+T0*C2=75%C => T0*C1+T0*3/2*C1=75%*30C1 =>T0+T0*3/2=75%*30

=> T0=30*75%/(1+3/2)=9天

2、设剩余25%未完工程量甲、乙队单独完成施工各需时间分别为T1、T2,则其计算如下:

T1=25%C/C1=25%*30C1/C1=7.5天

T2=25%C/C2=25%*20C2/C2=5天

3、应调走甲工程队才最为合适,判定原因如下:

a、调走甲队留下乙队后完成该工程的总工期T为:T=T0+T2=9+5=14天15天,超过合同工期的要求,会造成违约,不可行.

所以,综合a、b两点原因,应调走甲队最为合适,即应留下乙队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