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明骑车从甲地到乙地,全程六十千米,用了四小时,按原路返回,速度每小时十千米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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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速度 = 总路程 ÷ 总时间 ,返回时用了 60÷10 = 6 小时,

则往返的平均速度为每小时 (60+60)÷(4+6) = 12 千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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