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两校参加“希望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的学生人数之比是7:8,获奖人数之比是2:3,两校各有320人未获奖,那么两校参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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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7-2=8-3=5份;那么两校的获奖人数则分别是原校总人数的2份和3份;

则参加竞赛的总份数是:7+8=15(份),获奖的人的总份数2+3=5(份).

640÷(1-

5

15 ),

=640÷

2

3 ,

=960(人);

答:两校参赛的学生共有960人.

故答案为:960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