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题思路:观察发现,等式左边是2的指数次幂加1,右边是相邻的两个数的和,从第二个算式开始,第一个数是2的指数次幂加1,第二个数是2的指数次幂,根据此规律依次写出即可.
21+1=3=2+1,
22+1=5=3+2=(21+1)+21,
23+1=9=5+4=(22+1)+22,
24+1=17=9+8=(23+1)+23,
所以,第五个等式为:25+1═(24+1)+24,
即33=17+16,
第十个等式为:210+1=1025=513+512=(29+1)+29,
即1025=513+512.
故答案为:33=17+16,1025=513+512.
点评:
本题考点: 规律型:数字的变化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