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乙3小时比甲多走13+5=18千米,所以乙每小时比甲多走18÷3=6千米,
甲从东城出发,2.5小时后,乙也从东城出发,又经过2小时后,乙在甲后面13千米,
说明乙出发2小时后,追了甲6*2=12千米,
所以,乙出发时离甲有12+13=25千米,
所以甲的速度是25÷2.5=10千米,乙的速度是10+6=16千米.
2.设乙n天后追上甲,第n天乙走了70+3(n-1)KM,(n=1时就是第一天).
所以100n=n{70+[70+3(n-1)]}÷2,
解方程,200=140+3(n-1),3(n-1)=60,
n-1=20,n=21.即乙在第21天追上甲.
3.因为通信员骑摩托车去追,在距出发地9KM处追上,然后通信员又回出发点,到后又返回再追车队.再追上是离出发点18KM,
所以车队走了9千米,通讯员走了27千米,通讯员的速度是车队的27÷9=3倍,
设车队速度是x,通讯员的速度就是3x,
因为车队出发12分后,通信员骑摩托车去追,在距出发地9KM处追上,
所以列方程:(9-12x)/x=9/3x,(指的是时间相等)
9-12x=3,x=0.5KM,3x=1.5KM.
即车队每分钟行0.5千米,通讯员每分钟行1.5千米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