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,已两人要走完这条路,甲要走30分,走3分后,甲发现有东西没拿,拿东西耽误3分,甲再走几分钟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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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每分钟走全程的1/30,乙每分钟走全程的1/20

那么,每分钟甲乙二人合走全程的(1/30)+(1/20)=1/12

甲返回取东西再次出发时,乙已经走了3+3=6分钟

这段时间,乙走了全程的(1/20)×6=3/10

所以,还剩下1-(3/10)=7/10

所以,相遇需要的时间=(7/10)÷(1/12)=8.4小时

列式:[1-(3+3)×(1/20)]÷[(1/30)+(1/20)]=8.4小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