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、丙三人共有100元钱.其中丙比甲少18元,且甲乙之和与乙丙之和的比是7:5,那么丙有______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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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题思路:设丙有x元,则甲有(18+x)元,又因(甲+乙):(乙+丙)=7:5,于是可以用x表示出乙,进而依据“甲、乙、丙三人共有100元钱”,即可列方程求解.

设丙有x元,则甲有(18+x)元,

又因(甲+乙):(乙+丙)=7:5,

即(18+x+乙):(乙+x)=7:5,

(乙+x)×7=(18+x+乙)×5,

7乙+7x=90+5x+5乙,

2乙=90-2x,

乙=45-x;

所以可得:18+x+45-x+x=100,

63+x=100,

x=37;

答:丙有37元.

故答案为:37.

点评:

本题考点: 比的应用.

考点点评: 解答此题的关键是:设出丙,用丙分别表示出甲和乙,列方程求解即可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