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车从甲开往乙,如果把车速提高20%,可以比原来提前1小时到达,如果以原速行驶120千米后再提速25%,可提前40分到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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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速后的速度是原来的:1+20%=6/5,

提速后用时间是原来的:5/6,

比原来节省的时间是:1-5/6=1/6

计划时间是:1/(1/6)=6小时,

第二次提速后的速度是原来的:1+25%=5/4,

用的时间将是原来的:4/5,

比计划将节省时间:1-4/5,

如果全程都提速将节省时间:6*(1-4/5)=6/5小时,

实际只节省了:40/60=2/3小时,

因此,提速行驶的路程占全程的:(2/3)/(6/5)=5/9,

120千米就相当于全程的:1-5/9=4/9,

所以全程是:120/(4/9)=270千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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