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乙两人同时从东镇出发到西镇去办事,甲骑自行车每小时行15km,乙步行每小时行5km,甲用一个小时办完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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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:

相遇时,他们离东镇多远,就是求乙行走了多远.速度知道的,只要求出时间.

甲从东到西,用了20/15=4/3(小时),甲又办事用了1小时;

此时,乙就走了:5*(4/3+1)=35/3(公里)

余下的路程是两人共同完成的.

可以按速度比分配:

甲乙速度比是15:5=3:1

所以余下的路程,乙走了1/(1+3)=1/4

即(20-35/3)*1/4+35/3,就是乙所行全部路程.

=55/4

=13又3/4(千米)

也可以求出后面余下部分所用的相遇时间,得出乙所行路程,就知道乙所行总路程

还可以用假设法,更简单.

假设甲不在办事,继续向前,这1小时包含往返,则可前进7.5千米再返回.

这样来看的话,甲乙两人路程和是:(20+7.5)*2=55(千米)

再按速度比分配也行,按相遇问题求时间也行.

都可以求出相遇点离东镇的距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