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工程,甲单独做20天完成,乙单独做30天完成.甲乙合作了几天后,乙因事请假,甲继续做,从开工到完成任务共用了16天.
2个回答

因为从开工到完成任务共用了16天

所以可知甲做了16天 可得甲做了全部的16/20=4/5

则已做了全部工程的=1-4/5=1/5

因为这项工程以单独做要三十天,可知他的速度是1/30

由此可得乙做了1/5除以1/30=6天

因为这项工程做了16天

乙做了6天后请假,可得乙请假了10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