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能帮我回答一下补充里的数学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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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(a)乙跟丙2天完成的工作量为(1-1/3)*1/4=1/6的总工作量;

甲跟丙5天完成的工作量为1-1/3-1/6=1/2的总工作量.

(b)甲跟乙每天完成的工作量为1/15;

乙跟丙每天完成的工作量为1/12;

甲跟丙每天完成的工作量为1/10

(c)那么甲跟乙干一天,乙跟丙干一天,甲跟丙再干一天.总共三天能完成的工作量为1/15+1/12+1/10=1/4.这个计算相当于甲乙丙三个人共干两天的结果(甲乙丙3个人在这3天里,每人都干了2天活).甲乙丙三个人合干每天能做1/8.

(d)根据b和c,可以得出乙每天能做的工作量1/8-1/10=1/40

(e)乙一共做了5+2=7天,那么乙应该得的劳务费为7*600/40=1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