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写证明的时候有人会在最后加上"特此证明"四个字,这四个字书写格式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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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缩进2字符.

补充回答:你问得太专业了吧.据我所知,公文中的结尾,如“特此通知”之类,规定是“既可以用句号,也可以不用”,依此类推,“特此证明”后面也应该是可用可不用吧.至于为什么这样规定,我也没有找到任何书面的依据,只是公文辅导老师就是这么讲的.我也希望有高人能够赐教.